關于進一步做好學院QQ、微信、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規範管理

發布時間:2018-05-15浏覽次數:639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

  為加強學院網絡輿論陣地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QQ、微信辦公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信息平台在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作用,營造風清氣正校園網絡文化環境,根據教育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網絡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現對學院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組建的QQ、微信辦公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各類新媒體實行登記備案管理制度。現将有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記備案制度

  1、以學院各部門名義和以工作名義注冊組建的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賬号中含有學院名稱或簡稱的;賬号中含有學院系部、專業名稱的;由院内各部門、系部或學生組織注冊或運營的),均在登記備案範圍。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應對所屬單位開設的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情況進行統一登記,按要求填寫《6766澳门联合网站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登記表》(見附件1)和《6766澳门联合网站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登記彙總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後于2018年1月25日前交至學院辦公室(院級學生組織蓋院團委公章;系部學生組織蓋系部黨總支公章)。同時,将登記表電子稿發送至895456606@QQ.com。

2、今後以學院各部門名義和以工作名義新開通的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的請在開通後15個工作日内到學院辦公室辦理備案。已備案的重要信息如發生變動,應在變動起15個工作日内到學院辦公室重新進行備案。

  二、維護管理制度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應堅持正确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主動建立健全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所屬部門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内容的審核與日常管理等工作。

4、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要對已組建的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開展整改和清理,嚴格區分工作群和聊天群。工作群實行實名準入和請出制度,群成員必須為本院人員,對已離開學院的人員要及時移請出群。

  三、信息發布制度

  5、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組建的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發布和轉載有關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發布違反法律、法規及各類規範性文件有關規定的信息。  

6、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同時要加強對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留言評論的監控與管理,要建立備案、管理制度,确保登記在冊,不脫離管理。

  7、新媒體所發布和讨論的信息原則上按内部資料管理,公開發布和讨論的信息僅限日常工作,信息交流要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嚴禁在群内制作、複制、發布、傳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信息、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嚴禁在群内肆意聊天。

8、未經學院授權,院内各部門組建的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不得擅自發布涉及學院的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和社會熱點及敏感問題的相關内容。如确需對外發布的,應經學院批準後方可發布。

四、監督問責制度

  9、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要建立健全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的登記備案及信息發布管理制度,明确責任分工,将相關管理工作與業務工作統籌考慮,同步實施。

  10、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已組建的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要指定專人擔任群管理員負責日常維護、監督、管理、服務。如沒有指定管理員,則實行群主負責制。日常管理及維護應做到以下兩點。一是群成員準入。隻加規定的人員,其他人員未經審批不得進群,準入對象經群主審核同意後,方能入群。群主要定期對群内人員予以認定,對不符合規定的有權及時進行清理、删除,嚴禁與工作無關人員進群。二是工作群隻用于公務交流。對群成員發布非本群應發内容有權制止,有責任終止不合時宜的話題和言語。

  11、學院辦公室負責對全院範圍内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備案及日常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延時不報、不履行登記的,将根據互聯網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通報、約談或處罰,必要時協調網絡服務提供者和運營商對其進行暫停關閉和永久關閉等處置措施。

  12、對于違反規定發布信息或工作群管理混亂造成負面影響的,情節較輕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違反法律法規的,由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6766澳门联合网站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登記表.doc

  2、6766澳门联合网站QQ、微信群、微信公衆号、微博等新媒體登記彙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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